我国专项政策扶持有机肥生产企业
- 时间:2016.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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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9月9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支持有机肥生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决定从今年开始,选择部分地区开展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为主的有机肥生产试点项目,兼顾...

(图:我国专项政策扶持有机肥生产企业)
2014年9月9日,国家农业综合开发办公室下发《关于印发支持有机肥生产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决定从今年开始,选择部分地区开展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为主的有机肥生产试点项目,兼顾畜禽粪便无害化处理生产有机肥等其他循环农业经济发展项目,通过政府引导、市场主导,帮助有机肥生产企业做大做强,将农村大量农业废弃物变废为宝,化害为利,解决农村环境污染问题。
试点项目作为专项管理,逐年加大投资力度。优先扶持有一定生产规模、对改善环境作用较大、技术水平较高、市场前景较好、带动农民增收能力较强的技术改造或扩大产能项目,一般不扶持新建项目。项目种类主要包括:利用农作物秸秆、畜禽粪污、尾菜、食用菌废弃物等农业废弃物生产有机肥项目等。单个试点项目安排中央财政补助资金规模为300万元左右,由国家农发办单独安排资金扶持。
试点地区凡拥有合法资质,企业法人代表具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和诚信记录,企业不欠税、不欠员工工资、不欠社会统筹保险金,并建立了符合市场经济要求的经营管理机制,财务管理规范,能保证项目按计划建成和财政资金规范、安全、有效使用,企业与农民联结紧密的企业均可申报立项。(来源:甘肃农民报)